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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分会发布关于对《上海市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代办服务的管理意见

来源: | 2013年11月28日 编辑: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旅游局于11月6日下发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的通知,决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

      为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方便旅行社使用2013版上海市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由市旅游行业协会旅行社分会联系印刷上述合同文本。

      旅行社分会就此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一、旅行社购买合同文本,需持单位(总部)介绍信到上海市旅游局办事受理中心购买,并登记所购合同文本编号,由购买者签字确认,备查;

二、凡一次购买合同文本2000份以上的旅行社,可向旅行社分会提出申请预约,(出境合同64387191、境内合同64387013)届时由印刷厂直接送往,印刷厂出具发票并与旅行社直接结款;

三、印刷厂需将直送旅行社的合同文本编号进行记录并由旅行社签字确认,每月向旅行社分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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