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游饭店星级评定办公室,各星级饭店: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旅游行业服务监管工作会议和上海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全面提升本市星级饭店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现决定从今年6月至11月在本市开展2014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进一步完善本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与复核的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国家标准规范,进一步提高星级饭店复核工作质量和运营质量,促进本市饭店业服务水准和顾客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创建世界著名旅游城市打下扎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标准化指导星级饭店的规范服务;坚持星级饭店的退出机制,使不达标的饭店退出星级饭店队伍,保持星级饭店整体质量;坚持星级复核工作“十不准”的原则,确保复核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三、复核范围
(一)评定性复核
2014年,各级星评机构须对取得星级已满三年期的87星级饭店进行评定性复核。其中五星级10家、四星级24家、三星级42家、二星级10家、一星级1家(名单详见附件1)。
(二)年度复核
除上述评定性复核的星级饭店外,凡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星级的饭店须进行年度复核。本年度共有184家星级饭店将开展年度复核,其中五星级50家、四星级46家、三星级以下88家。
四、组织实施
(一)五星级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工作由全国星评委统一组织实施。市星评委办公室将提前介入,指导、督促复核饭店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二)四星级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及四、五星级饭店的年度复核由市星评委统一组织实施;
(三)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和年度复核由各区县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星评办)组织实施。市星评委组织抽查验收。
五、具体步骤与时间节点
(一)市星评委将于2014年6月中旬召开2014年星级复核动员大会,具体部署今年的星级复核工作。
(二)凡取得星级满三年期的星级饭店自6月20日起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并于7月20日前将自查材料(《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和自查小结)报送至相应的星评机构,并做好相关迎检的工作。
(三)7月20日至9月30日由市、区县星评机构分别组织星评员对四星级以下(含四星级)饭店开展评定性复核或年度复核检查;
(四)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区县星评办向市星评委办公室上报2014年星级复核工作总结。
六、检查重点
(一)坚持“必备项目,一条否决”。检查星级饭店内部结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经过改建、调整后是否符合必备项目所规定的标准;
(二)饭店日常维修保养管理运营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
(三)饭店是否制定与建立完备的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培训计划、教材、师资、时间、资金、场所等是否落实,执行有力,员工是否能按岗位标准的要求为顾客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
(四)饭店是否确定节能减排的目标,措施是否得力并有明显效果,是否有发动全体员工和宾客共同参与的举措;
(五)饭店是否修订、完善消防、治安、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类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是否完备并切实有效落实,近三年是否出现过重大安全与质量事故及公共事件;
(六)饭店是否建立完善对外包经营部位监管的有效制度与措施,其各类场所和服务质量等是否符合相应的饭店星级标准。
七、工作要求
2014年度本市星级饭店复核工作,要严格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的要求开展;各区县星评办要高度重视,依照职责,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切实抓好本辖区的星级复核工作;各星级饭店要认真对照国家星评标准对本单位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服务规范等进行调整完善,持续改进提高,维护星级饭店的良好声誉;各级星评员及被检饭店要严格执行全国星评委的双“十不准”和《全国星评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的要求,加强自律,确保饭店星级复核工作健康、有序、有效进行。各级星评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细致检查、严守标准,充分发挥督查、纠正、指导的作用。
八、其它事项
(一)凡2014年6月1日前进行全面停业改造不超过一年的复核饭店,可于6月30日前向相应星评机构提交延期复核申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同意延期复核。相应星评机构将于2015年6月30日前,安排该类饭店的复核检查工作,其复核年度仍归为2014年度。2014年6月1日前进行全面停业改造超过一年,或目前虽尚未全面停业,但因必备项目改造无法于2014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的复核饭店,相应星评机构将予以取消星级资格。
(二)评定性复核饭店于复核检查结束7个工作日内,完成地方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的填写(详见附件3),并邮寄至市星评委办公室。
(三)五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前准备及复核材料上报等有关事项市星评委办公室将根据全国星评委的文件要求,另行通知。在全国星评委未下达正式文件前,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迎检准备。
(四)请各区县星评办于2014年10月30日前,将2014年度本辖区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总结和处理饭店登记表(详见附件4)以书面(加盖区县星评办公章)和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至市星评委办公室。地址:金陵东路2号2104楼;邮编200002;电话:63330361、63330362;传真:63330363;邮箱:shxpw2104@hotmail.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上海市满三年期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
名单
2.星级标志满三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
3.市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
4.2014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处理饭店登记表
5.区县星评机构及受检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
作规范
6.上海市星评员工作纪律
附件2、3、4不再印发,请在“上海市旅游局政务”网(http://lyw.sh.gov.cn)最新信息公开栏或“米优app下载安装官网”网(http://www.exufac.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上海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14年6月16日
请致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以下文件:
文件名: 2014年上海市满三年期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名单(附件1).doc
文件名: 星级标志满三年期饭店复核登记表(附件2).doc
文件名: 2014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处理饭店登记表(附件4).doc